通南教育督导责任区校园欺凌
治理工作计划
近年来,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、语言及网络等手段,实施欺负、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,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,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。为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处理,现按照《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》(国教督办函〔2016〕22号)和省市区相关文件要求, 并结合我责任区实际,特制订此计划。
一、治理目的
通过专项治理,加强法制教育,严肃校规校纪,规范学生行为,促进学生身心健康,建设平安校园、和谐校园。
二、治理范围
本责任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中小学校。
三、工作安排
本次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。
第一阶段:2016年7月至8月
1.开展教育。要求各校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,开展品德、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,邀请公安、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。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、措施和方法等。
2.完善制度。要求各校制订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、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,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。
3.加强预防。要求各校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、物防和技防建设,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,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。
4.及时处理。要求各校及时发现、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,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,涉嫌违法犯罪的,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。
第二阶段:2016年9月-12月
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、规章制度完善情况、加强预防工作情况、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,进行全面自查、督查和总结,形成自查报告并报区政府教育督导室。
1.学校自查。按照要求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,各校要召开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会议。
2.责任区督查。各校要接受责任督学就学校开展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的督查,。
3.市级督查。2016年12月,接受市区教育局和市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的督查活动。
四、工作要求
1. 各校要成立学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,强化组织领导。
2.各校要周密安排部署,开展好宣传教育,进一步制订完善相关制度,加强预防,及时发现、调查处置类似事件,有效避免直至杜绝该类事件的发生。
3.各责任督学要加强督导检查,一旦发现问题,要指导学校强化整改,将工作落到实处。
4.建立长效机制。各责任督学要把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情况作为2016年学校安全工作专项督导的重要内容。通过此次专项治理形成长效工作机制,确保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,促进学生健康成长。
通州区通南教育督导责任区
2016年7月